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时刻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在积极分析、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找准突破口,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使辖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大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近期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体人员切实消除厌战心理,杜绝松懈情绪,全身心的投入到整治工作中。
二是立足路面,严管严控。以路面作为主战场,科学安排勤务,最大限度地推动警力上路,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形成强大的路面作战态势,每晚持续不断地派出警力,采取路面巡查、设卡盘查等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狠抓源头,严防死守。定期深入公交公司、客运站等地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安全资格进行查验审核,加大对客运企业及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源头管理不失控。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进企业、下乡办业务、日常执勤、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多渠道、广角度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掀起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宣传高潮,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规,从思想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695起,其中醉酒驾驶11起,饮酒驾驶50起,无证驾驶122起,超速3329起,超员13起,超载128起,其他涉牌涉证152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77起,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120起,农用车载人39起,其他违法行为165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