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部令和GB7258新的机动车查验标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意识,确保机动车查验、上线检测工作责任到位,防止发生检测机构检测走形式、报送数据虚假等问题的发生,州支队于2013年1月18日14时,在支队207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州车管所和检测线负责人工作会议。会议由车辆处车洪允处长主持。
会上,车洪允处长首先简要总结了去年机动车查验及检测工作,传达了公安部《关于河南省郑州等地检测机构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并就下步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检验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严格检验标准,认真履行对安检机构监管职责。认真执行国家标准,严格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等重点车型的查验,对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定期对辖区内安检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安检机构是否实现检验数据实时上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人员是否具备检验资格,检验记录和报告是否符合规定,保证检验严格、规范。发现为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或者篡改、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责令限期停业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抄告同级质检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二是改进工作流程,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深入排查整改群众反映突出的检验不方便、不透明问题。要组织安检机构对服务指示标志、办事流程指南以及大厅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统一在明显位置设置引导指示标志、公示业务流程,增加免费导办人员,主动引导群众办理检验业务。要积极推行预约检车服务,争取实现预约时间具体到小时,方便预约群众“随到随检”。对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测工位设置在同一安检机构的,要整合工作流程,实行检验业务一次性办结,避免让群众多次排队、往返多个窗口;对不在同一安检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保证检验工作公开透明。主动邀请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监督检验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要在安检机构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433-8330120),对举报查实存在违规检测,违规收费,强制指定维修、调试或者推销产品的,停止受理安检机构的检验合格报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向社会公告。
四是严打非法中介,维护机动车检验工作秩序。会同治安、刑侦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依法严处非法中介人员,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对发现检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与非法中介相勾结牟取利益的,一律停止受理其检验合格报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向社会公告。
五是加强内部管理,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加强对机动车查验民警培训、考核和监督,推广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对查验过程、重点查验项目进行视频或者图片采集记录,落实查验民警工作责任。要完善机动车检验远程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对机动车检验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录像留存倒查。对发现民警及其家属与非法中介勾结、违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问题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机动车检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质检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建立完善共同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要配合质检部门加强对安检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检验设备进行检定。
最后,支队与各县(市)大队签订责任状,刘立国副支队长强调三点意见:一是积极发挥检测中心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驻站民警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