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事故受害者家属到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忠于职守”的锦旗赠送给大队,对大队民警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认真负责、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2013年1月4日8时30分,龙井市延边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老松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六道河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小型轿车和自行车刮碰,造成自行车车主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赴事故现场,在进行现场勘查的同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金虎大队长进行了汇报。大队长金虎考虑到事故发生地车流、人流量较大的实际情况,指派当日值班人员全部赶往事故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分流疏导,并要求事故民警仔细进行勘查,尽快确定事故责任,最大限度的减少车辆拥堵情况。在认真分析事故成因后,事故民警在较短的时间里秉着公平、公正的角度迅速将事故处理完毕,使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