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人身安全,和龙大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的责任,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学校主体、明晰职责、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
一、警教联动,探索源头监管机制。要求各科所队加强与辖区教育组的联系,相互协作,坚持校车“三必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措施。一是驾驶人资格必查。督促学校坚持“八个不用”,严把校车驾驶人审查关。即身体不健康的不用,驾驶客运车辆有严重超员违法记录的不用,有严重超速违法记录的不用,近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不用,不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的不用,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不用,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不用,未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的不用。二是校车安全状况必查。每年寒暑假开学之前以及重大节日、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季节,组织民警深入各学校,按照“四见面”(即见接送学生车辆、见驾驶人、见学校负责人、见车主)的要求,对辖区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检验。对符合要求的校车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六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建档、统一标识、统一驾驶人标准、统一审批程序、统一安全教育,校车建档率达到100%。三是学校管理制度必查。对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交通安全教育措施不落实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警校互动,探索宣教双赢机制。按照“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教育思路,实行警校互动,创新宣教机制,初步实现了“一窗、一语、一牌、一册、一状、一课、一会、一赛、一员、一信”的“十个一”警校联手互动目标。“一窗”,即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一语”,即在学校门前悬挂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一牌”,即在校门口的公路上设置一块交通安全提示牌;“一册”,即为每名学生发放一本交通安全宣传手册;“一状”,即学校与学生签订一份交通安全责任状;“一课”,即学校坚持每周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一会”,即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一赛”,即每学期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一员”,即每校都有一名民警兼任交通安全宣传辅导员;“一信”,即家长人手一份《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在校园里形成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全力拉动,探索社会共管机制。一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网络。为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各科所队和辖区教育组以及学校建立互动管理网络,层层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校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规定校车不得用于其它经营活动。交警中队实行“一校一警”,专门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明确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该校校车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安全宣传、接送学生和日常管理的专职交通安全员,同时,接送途中必须配有教师照顾学生安全,负责接送学生安全乘车管理。二是建立校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科所队每季度与辖区教育组、学校召开一次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互通校车管理信息,分析研究校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建立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共建制度。结合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规定,对全县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了详细的清理摸底,积极筹措资金,对已损毁的标志标牌及时进行更换、完善,没有的重新设置警示、限速等安全交通标志,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力推动,探索路面防控机制。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大队会同教育部门,从强化责任入手,做到“四查”,严把校车“路途关”。一是“校前查”。由学校内部交通安全员负责校车统一规范停放,在校车出校前检查校车是否超载,对低年级小学生上下车时要求安全员“拉一把、扶一下、抱一下”,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定点查”。在校车行驶途中的必经路段、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等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三是“突击查”。针对不同时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心,实行弹性工作制,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全县校车进行突击检查,查证件、查车况、查违法行为。四是“举报查”。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动学生家长、学生和人民群众举报违法“校车”线索。同时,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查处力度。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实施处罚,形成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