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局、市直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规范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秩序,提高合同各方从业人员合同履约意识,推进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交通在建工程合同履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是否履行投标文件承诺,人员替换是否符合要求,资金流向是否规范,农民工管理是否到位;各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动态管理台帐等。
二、检查程序
按照建设单位自查、县(市)局检查、市局抽查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县(市)局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专项检查,嘉绍、绍诸及市直工程建设指挥部开展自查,并填写合同履约专项检查表,盖章后于10月26日前报市局;
第二阶段:市局会同公路处、港航局和质监站,在根据自查、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市局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请各有关单位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合同履约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