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绍兴交通发展成就,展示交通行业文明向上风貌和实干先行形象,市局联合市文联举办“最美交通”摄影比赛。活动征稿启事已在《绍兴日报》(7月23日)、绍兴网论坛“品图论摄”版块、绍兴摄影网发布(参见附件)。交通干部职工熟悉工作,要努力成为投稿的主力军和优秀作品的创作者。为使活动达到预期目的,现对系统内组织参加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请各级各单位在本级、本行业和本单位中广泛发动,将征稿启事和有关要求传达到基层,提高摄影比赛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创作、报送作品。对本单位有摄影特长的干部职工要进行专门布置安排。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专门的采风活动。
二、突出重点。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比赛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开展创作,集中反映交通运输行业近年来的建设成就和交通人的精神风貌。要特别注意组织拍摄和选送反映当前“三好”评比活动的作品,对于该内容作品将在赛后由市局根据作品情况进行专项选录。
三、积极选送。要求各级各单位保证一定数量的参展作品报送量,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报送不少于60幅(组),市公管处、运管处、港航局、汽运集团各不少于30幅(组),其他单位各不少于10幅(组),请各级各单位将选送作品名录报市局办公室张忠成处(联系电话85168553)。
四、充实图库。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充实本单位图片库,为今后宣传奠定基础。本单位选送的作品除按要求报送洗印照片和电子稿外,还要将电子稿上传至市局图片库(http://172.19.0.7:82/photo.aspx)。
附件:绍兴“最美交通”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7月30日
附件
绍兴“最美交通”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绍兴“最美交通”摄影比赛组委会)
为全面反映绍兴交通发展成就,展示交通行业文明向上风貌和实干先行形象,特举办绍兴“最美交通”摄影比赛。
一、作品主题和内容
作品主题:展现绍兴交通大港口、大路网、大水运、大航空、大物流五大建设成果;展现绍兴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惠民交通建设成果;记录绍兴交通人践行“当先行官、做孺子牛”核心价值理念的劳动场景。
拍摄内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县乡道公路,航道、渡口、港口码头,客运站、物流基地等),交通运输工作场景(交通建设、养护,客货运、公交、出租车等窗口服务,路政、运政、地方海事、港政、质监管理、执法等),交通运输先进典型、技术能手(特别是目前交通运输系统“好形象”、“好能手”评出的先进人物)等。也可通过交通系统的社会活动、生活故事、人物表情等人文方式,表现交通人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生活之美。
二、举办单位
主办: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绍兴市摄影家协会、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宣传中心;
媒体支持:绍兴网、绍兴摄影网。
三、参赛作品要求
1. 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参赛作品一律为7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按顺序相连)。
2. 参赛作品提供的电子文件:JPEG格式,文件2MB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未提供电子文件的不予评奖。
3. 投稿作品需在作品背后和电子文档注明标题、拍摄地点、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4. 作品要求只能对明暗、反差、饱和度的调整。不能对原始画面作加、删的处理。
5. 凡此前已在市级(及以上)摄影比赛入选和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本次摄影大赛。
6.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 主办方对入选和获奖作品有权出版画册,推荐相关报刊发表,并在其宣传展示、复制传播中拥有使用权,不再付稿酬。
8.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9. 获奖作者均发获奖证书。可以作为参加绍兴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本次比赛等级奖一人不重复得奖,优秀奖可重复得奖。
10. 本次活动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确定评委评选。
四、赛项稿酬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60名左右(视投稿作品数量、质量适当增减),各发2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五、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绍兴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绍兴市府山西路武勋坊18号L楼市文联111室),邮编:312000。电子文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德衍,85338699,18358507860;张忠成,85168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