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交安〔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于2013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平安交通、人人有责”。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规范年”、“平安交通”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集中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建设良好的行业安全文化,确保活动正常、有序、有效开展。
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张德胜副局长任组长,局运安处、办公室、建管处、政治处及市公管处、市运管处、市港航局、市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安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注重实效,组织各类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带—生命带”、防范疲劳驾驶工程、广场宣传、安全检查、知识竞赛、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摄影比赛等活动为载体,组织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交通特色明显的群众性活动,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主题,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重在预防”的社会氛围。
(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突出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6月3日至6月9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以发放宣传册、视频播放、培训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对各类事故通报、行业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特别是今年以来已发生过责任死亡事故或违法违章记录较多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减少违法违章行为。
2.做好“三防”应急工作。汛期已至,各单位要把“三防”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三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抢险抢通因灾受损、中断的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做好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船、重大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重要桥隧运营管理,抓细抓实各项汛期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3.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加强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带、强化包车客运管理和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4.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
5.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继续组织好本辖区、行业管理领域、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管理上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6.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或配合其他单位开展公路桥梁应急抢险、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三防”应急预案、消防防火和救生的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锻炼救援队伍,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能“拉得出,打得响”,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7.组织平安交通特色活动评选。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际,组织行业内外,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有声有色、有形有实的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警句、诗歌、论文等)评选、知识竞赛、演讲、情景剧等特色活动,吸纳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突出创建“平安交通”的社会性和互动性。请各单位在7月5日前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市局择优向省厅推荐基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
8.结合市局“交通好能手”评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基层从业人员向“27年行车百万公里,运送乘客430万人次,创造出零投诉、零违章、零事故‘三零’佳绩”的张兵同志学习,鼓励从业人员练就过硬技能,增强安全意识。行业管理部门要评选出各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好能手”。
三、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包括统计表)分别于6月1日和6月30日前通过OA电子邮件报送局运安处。联系人:李秀娥,电话(传真):85338866。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