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汪清大队事故科民警的事故处理能力,汪清县交警大队将岗位练兵与事故处理相结合,在规范接处警、现场勘查、事故认定等方面严格把关,以实现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并从源头上确保无涉法涉诉案件发生目标。
一、严把快速处理关。大队首先确保出警快,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保护现场,使伤者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紧急情况下有效控制;其次现场处置快,到达现场后,快速勘查和处置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秩序;第三责任认定快,对于无人员伤亡、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快速查证、快速认定,尽可能地减少群众的来访次数和停留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二、严把现场勘查关。大队严格要求事故处理民警提高工作责任心,加强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民警在事故现场勘查中,必须把肇事车辆现场留下的物证通过绘图、照相、摄像及现场访问等途径固定证据,保存完好的事故现场勘查第一手原始资料,为事故的认定、处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把责任认定关。为保证事故处理工作严格依法进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严格事故公开认定制度。大队除责任明晰的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外,严格实行集体认定集体讨论制度。事故责任认定讨论由分管领导以及事故处理民警参加,由办案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提出责任认定意见,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和收集的证据,群策群力,认真查找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各要素,通过全面分析,综合评判,最终由大队领导根据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及当事人过错程度,共同会商确定当事人责任。
四、严把调解服务关。大队要求对当事人反应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事故处理民警必须认真接待,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尽量避免矛盾扩大,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的综合协调能力,培养善于、敢于、乐于做好事故当事人工作的能力,做到语言文明,言之有据,告知明确、到位。对困难条件下或外地当事人发生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办案民警切实为事故当事人所想,积极妥善处理赔偿事宜,竭尽全力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预防涉法涉诉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