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延边州交警支队按照省厅、州局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信息化应用工作,全力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4月9日,州支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2年全州信息化应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印发“延边州交警支队贯彻落实省总队《2012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各大队在接到通知后,也分别迅速行动起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地工作方案和预案,全力确保信息化应用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各大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专项培训方案,重点加强民警对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车驾管业务系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系统等交警信息平台的应用培训,实现对信息的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提高民警信息决策、信息研判、数据服务的能力,着重增强民警利用信息资源开展工作的能力,真正使信息主导警务战略落实到一线。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电子设施。各大队依据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增设电子测速监控点。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建设完善交通视频监控抓拍系统、交通信号灯等设备,并加强维护维修工作,保证电子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提高交警工作效率。
四、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支队及各大队分别成立了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化应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的主管领导及民警,进行奖励和推优;通过培数典型大力促进全州信息化应用的工作热潮和氛围。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的大队及责任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大队及责任人的信息化评先创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