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促检查全省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州交警支队关于切实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汪清大队迅速在辖区开展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通过强化六项措施,切实增强了中小学生和幼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意识。
一、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排查摸底。大队在排查的基础上,同教育部门对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再一次进行全面核实,做到不漏一校(园)、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二、集中清理整顿校车及驾驶人。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车辆是否审验、安全技术等级是否符合规定,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限期立即整改,对非法改装的,无证非法经营的“黑车”坚决不允许上路运送学生。
三 、摸底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按照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准要求,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设施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排查梳理,全面掌握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参与运输车辆状况、学生接送客运流量、道路运输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
四、组织开展校车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未经许可擅自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黑车”。对执勤中发现校车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安排定时、定人、定岗制,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交警人员执勤,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五、积极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深入校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做到不坐违法车、不坐超员车。
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学生上学“乘车难”问题。根据学生往返学校乘车难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汇报,根据学生上下学路线,合理规划校车路线,并建议由个人出资购置车辆,纳入校车进行管理,按照学生家长承担部分费用,县政府根据接送学生多少、线路长短进行补贴的方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