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下午,珲春市交警大队与珲春市人民法院在珲春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工作座谈会。珲春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德满、副院长李洪军、民事庭庭长等8位法官和珲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朱哲浩、法制室主任郝波、交警大队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处理员参加了会议。州公安交警支队法制处许明杰处长专程参加会议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会议以自由讨论的方式对交通事故处理、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市法院王德满院长从人民法院的角度,对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足和建议。
与会人员对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证据、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机动车定性、法理的理解等方面广泛交流了意见,达成了共识。为今后交警大队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水平,加快办案速度奠定了基础。
与会双方还就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巡回法庭问题交换了意见。
此次会议统一了公安和法院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思想,明确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将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产生很大影响,从而进一步推动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交通事故案件办理质量和速度,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