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保障广大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汪清大队结合校车实际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对策,疏堵排漏,实行校车安全“一对一”责任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完善设施“一对一”。积极组织民警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各学校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全面排查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对需要完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禁停等交通标志以及需要施划人行横道线的都一一进行梳理登记,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二、安全监管“一对一”。要求辖区每名民警监管一辆校车,责任监管一步到位。严格按照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的通行秩序管理,强化和落实“交警护学岗”,落实和完善校园门前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校车经行线路和停靠站点的巡逻管控,严查校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车交通安全。谁的车谁负责,教育、宣传,日常营运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做到每个人监管的车辆守法经营,遵章驾驶,保证安全。不定时进行专项检测,如发现问题,首先追究监管人责任。产生了“一对一”的责任链,监管的质量更进一步。
三、责任落实“一对一”。对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户籍化档案,并按照“谁排查、谁管理、谁负责”一对一的原则,严格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细化任务指标,做到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责令立即停运,对不能消除隐患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对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强制报废,对私自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营运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从严打击,坚决遏制涉及校车和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四、管理服务“一对一”。要与校车车主建立联系网,每天上门排查,定时通话联系。遇有恶劣天气时及时发出提示信息,随时了解车主在运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重点加强校车驾驶人和安全监督教师的交通安全教育,联合教育局,与有校车的幼儿园、校车车主、校车驾驶人、安全监督教师层层签订了《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提高校车车主、驾驶人、安全监督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