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安交警信息化应用能力,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个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力争信息化建设上台阶。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大队引导民警牢固树立“科技强警”的理念,认识信息化是提升警务效能、方便快捷为群众服务、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统一民警思想认识,要求民警适应新形势和现代科技发展的要求。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日常学习和对外勤路面执勤执法民警对移动警务通使用的培训和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的使用的培训,使外勤民警学会用移动警务通现场上网、会使用、会查询、会录入的操作技能。对个别民警年龄偏大使用有困难,不够熟练的,确定一名熟手指导,结对帮教,由被帮对象亲手操作,指导人员现场指导,不包办代替,这样达到运用自如的目的。
三是强化实际应用。狠抓资源整合力度,对辖区内的重点机动车辆信息,基本情况信息录入大队网页整合共享,打破分散化、多源化的局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服务互动,直接可以在大队网页上查找,提高信息使用价值。
四是强化管理和维护。加强对计算机和网络的检查维护,要求全队民警立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严防“一机两用”,确保公安网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安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民警使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