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以来,和龙大队为认真做好规范执法,切实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把道路交通事故和违章违法处理工作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全力塑造公正、文明、理性、平和的执法形象,不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和违章违法处理规范化建设,狠下功夫,铺下身子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在工作中走出了新路子。
一是加强对交通事故和违章违法处理工作的领导。大队成立了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范益任组长,教导员、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大队长全哲男兼任办公室主任,事故科长张庆军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肇事逃逸案件的追逃和对重大交通事故进行集体研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是采取部门协调联动措施,做好交通事故处警工作。大队积极加强与其他警种的协作联动,保证对交通事故的接警、处警迅速;同县法院、检察机关、医疗机构、鉴定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对伤人事故做到救治及时,使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受到应有的处罚,保证严格法定程序,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同时,自觉接受法制监督和社会各单位,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得到社会各界的配合、理解、支持。
三是加强内部区域的联动,做到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的现场。大队继续深化辖区的内外联勤联动机制,做到快速处理事故现场,快速撤离现场,防止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拥堵现象。并建立起大队事故科与各中队、各中队及各中队之间的协作网络、形成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事故处理的直通渠道,切实为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提供一个高效的平台。
四是确保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大队事故科,坚持以执法依据公开化,执法过程流程化,执法程序标准化,执法环节人性化为指导;认真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规定,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克服民警执法的随意性,切实严谨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此提高公安交警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五是完善办案机制,加强规范化执法工作。大队把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切实让办案民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养成用制度和规范执法的习惯开展工作,从而有效保证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公正、文明、理性的执法,认真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规定进行处理工作的良好习惯,使制度成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