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23时58分许,屈原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S307线三洲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在现场发现遗留红色黑边左反光镜一只,大量反光镜碎片,当事人并没有看清逃逸小车的车牌。由于事发时已经是凌晨,肇事司机早已趁着夜色,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经了解,因伤者吴帅父亲于去年11月13日在同一路段也遭遇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所以其家属得知逃逸事实后非常气愤。基于该起事故特殊性,值班民警马上向大队长田密常汇报事故情况。
为了赶在第一时间找出肇事逃逸者和逃逸车辆,田密常大队长立即安排事故调处中队民警一组负责调取事故时间段S307线及红绿灯监控,另一组负责走访通往事发路段的群众。次日上午,事故调处中队中队长张力带队,对事故现场进行第二次查勘,并对营田镇所有汽修厂进行摸排走访调查。在城区正安修理厂内排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与现场锁定的红色轿车车型吻合的红色雪佛兰停在修理厂院内。办案民警通过观察发现该车车身左侧反光镜缺失有明显的新鲜碰撞痕迹,经过比对分析遗留现场的碎片与该车损坏部位完全吻合,办案民警迅速锁定该车具有重大的嫌疑。铁证面前,肇事司机刘某某(屈原管理区营田镇人)如实交代了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当日凌晨发生事故后,看到当时是深夜,另一方摩托车司机已经倒地不起,就侥幸地逃离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