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农村道路等级低、通行条件差、车辆安全性能不高、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临沧交警结合工作实际,瞄准农村,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着力点,周密部署,强化措施,不断推进“牵手平安行”活动,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铺就乡村平安路。
一、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临沧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四支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全面加强农村交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一是依托全市90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盲区。二是发展基层监督员和义务协管员,发动村委会负责人担任兼职协管员,积极推行综治员和交通协管员“两员合一”措施,确保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三是整合警力,充分发挥全市75个公安派出所、11个边防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形成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村民委员会协管、职能部门配合的“捆绑式”责任机制。
二、部门联动,筑牢源头管理防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是针对辖区农村道路点多、面广、线长等实际,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乡镇农村对机动车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辖区农村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数量及安全运营情况,合理调整勤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协调路政、安监、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重点交叉路口进行认真梳理,积极排查危险点段、事故多发路段,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完善交通标志、施划标线、加强流动巡逻、动态管控等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大力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能力。
三、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民警路面管控职责任务,确保辖区道路不出现失控、漏管问题。采取定点查处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牢牢抓住农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载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三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四、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针对广大农村群众普遍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立足辖区实际,采取通俗化、浅显化、亲情化的宣传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通过编印适合农村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在农村道路沿线村醒目位置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利用农村赶集日展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广播、分发宣传材料,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酒后驾驶、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规范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一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以“和谐警民关系”为落脚点,牢固树立“只有服务好基层,基层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的理念,积极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服务和保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及时制止、纠正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消除一次违法状态,查纠一起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处理一起提供一次爱民便民利民服务,坚决杜绝处理方法不当、执法方式粗暴、执勤语言不文明的行为,在广大农村群众中树立起“人民交警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