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交巡警全面打响夏季交通安全保卫战,为保证工作实效,交巡警支队于6月20日起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工作,支队领导班子成员每天携带执勤执法装备,分赴市区11个路口、岗点督导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参加高峰执勤,与民警同执勤、同纠违、同检查。市区8个执勤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也到各自包点的40个高峰岗执勤,支队机关科室以及大队部人员到包干的16个高峰岗执勤。
加强网上巡查
交巡警依托指挥中心,通过交通监控系统和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对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客货车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固定证据,组织沿线执勤民警在收费站、服务区、出入口拦截处罚,提高现场查纠率。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通过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实时曝光违法车辆信息,警示驾驶人遵章守法。
加强定点查控
交巡警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并在进出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主线站、通往重点景区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客车、旅游包车实行逢车必查,对大中型货车实行重点抽查。在现场检查执法中,重点检查客车、旅游包车是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是否超载、非法改装、疲劳驾驶,同时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等查询车辆是否逾期未检验、是否属于应报废车辆,驾驶证是否逾期未审验,车辆和驾驶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特别是在卡口附近,安排相应的警力和车辆,对缉查布控系统发出报警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强化路面管控
对于重点道路,派出足够警力全面加强巡逻管控,并将所有执法设备、装备投入路面。组织执法小分队,在客货车通行的重点道路、重点时段进行流动巡逻,对客货车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拍摄取证、现场处罚。针对中午和夜间凌晨事故多发的实际,相应调整勤务力量和勤务安排,切实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
严查超员载客
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必须同时记12分。超员乘客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卸客转运,费用由车主或驾驶人承担。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公安部有关批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严查超速行驶
充分依靠科技手段,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相结合的措施,科学、准确测速并固定证据,及时处理并通知路面民警在卡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拦截处罚。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严格落实记12分的处罚措施,并通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予以解聘。
严查疲劳驾驶
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中型以上货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重点加强凌晨2时至5时、下午1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通过警灯警示、巡逻喊话等措施,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对于凌晨2时至5时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强制落地休息或禁止通行;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严格落实记12分的处罚措施,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
严查报废车辆
认真梳理本地逾期未报废客货车信息,并纳入全省缉查布控数据库。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处以罚款,收缴报废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