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车主张某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延长临时号牌业务时,被我所民警黎蓉发现该群众持有的川D43705临时号牌字迹模糊,引起了黎蓉的注意,经与正常的临牌比对,该张临牌的字迹、色彩、印章都与车管所核发的临时号牌不一致。经与电脑系统核对,川D43705临时号牌已于2012年2月23日核发给机动车所有人为秦某的一辆奥迪小型客车,故张某持有的川D43705临时号牌系假临时号牌。
经对当事人及攀枝花恒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询问,张某持有的川D43705临时号牌系该公司客服人员找“车串串”私自为车主办理,并收取群众500元费用。现该案已移交五十一派出所处理。
车管科在工作中,最大限度为群众办理好车管业务的同时,对群众所持有的证件一致保持高度责任感,一直遵循先辨别真伪,再办理业务,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车管科共查处假证假牌5起,全部移交派出所立案处理,有效打击了使用假牌假证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