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该局各相关科室对施工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合同造价、试验检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监督交底。同时,结合省政府300号令《浙江省质量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最新文件对本工程的要求以及监管内容、程序进行了宣贯解释。
最后,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虞永杰副局长进行了总结发言,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质量责任意识,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做到精细化管理,杜绝质量疲劳;二要求监理单位严把工程关键节点的质量安全关,做到“上道工序未通过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三要高度重视 “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