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提高全州信息应急管理民警的业务素质,提高对2013年州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平台应用能力,切实改变我州信息化应用排名逐月下滑趋势,州交警支队于2013年4月16日上午,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州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工作会议。支队科技处、交通处、车辆处、驾管处负责人、各县(市)大队主管信息化工作副大队长及民警共21人参加了会议,省交警总队信息技术处工程师到会指导。
科技处崔宪处长通报了全州2012年及2013年1、2月信息化应用的总体概况,点评了信息化应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部署了2013年科技绩效考核工作及2013年的几项重点工作;交通处、车辆处、驾管处负责人就相关业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于丛聚副支队长客观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信息化重点工作部署,各县(市)大队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和各业务模块信息化责任民警,明确各自责任和任务。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指导。为确保平台信息录入质量,各县(市)大队在违法系统和事故处理岗位,指定责任心强的民警负责录入采集信息及核查信息录入准确性。信息民警严格按照省总队信息化应用考核指标的要求,坚持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大队定期通报,以便掌握每月完成绝对量,严格任务完成时间、标准,确保信息化工作任务按时、甚至超量完成,并且采录信息全部准确无误。三要多措并举,确保信息化工作稳步提升。各大队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强化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用工作,及时清查纠正信息质量问题。逐步完善业务办理、异常业务处置等流程规范,定期进行异常业务分析研判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四要健全培训、考核机制,把信息化应用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把信息化应用作为深化全体民警苦练基本功的重要内容,按照岗位和年龄的不同,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面授与视频、重点与普及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分岗位、分时段地对民警开展系统培训,对应用考试不合格者列入下期培训班,直至达到要求,切实提高民警的实际操作水平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将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成果与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充分调动民警的信息化应用积极性。开展“信息化练兵月”活动,定期安排时间,针对系统应用知识、技能开展集中练兵,将把计算机操作、办公自动化应用纳入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省交警总队信息技术处工程师针对2013年信息化应用平台使用、信息采集录入等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解答了基层民警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