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辽宁省交通厅纪检组长潘东波、厅机关党委调研员杨光来到盘锦市交通局,向该局颁发交通运输部授予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牌匾,向原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李威颁发“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奖章。市交通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授匾仪式。仪式由局党委副书记高雪松主持。
厅机关党委调研员杨光在仪式上宣读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厅纪检组长潘东波代表省交通厅向先进集体盘锦市交通局、先进个人李威同志授牌匾、奖章和证书。
潘东波组长在表示祝贺之后,充分肯定了盘锦市交通局多年来一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带领全市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真抓实干,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党的建设特别是在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绩,他希望盘锦市交通局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推动盘锦交通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桂林在接匾后表示,此次授匾仪式是对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鼓舞和鞭策,要以此为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的再动员,把荣誉转化工作的动力,以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提升“三个服务”能力、塑造让人民满意的行业形象为核心,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广泛持续深入地开展各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寓教于乐的文明创建载体活动,以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全年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完成,为盘锦向海发展、以港强市战略的实施,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的新辽宁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