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市车管所利用休息时间于11月10日在所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公安部第123号、124号令培训班。全所民警及协勤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参加过全省淄博培训班的4名业务骨干分别就《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及相关执法要求、校车相关要求及查验、校车交通安全执法和记分管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查验规程》等内容进行了授课。集中学习结束后,与会人员按照岗位分工分为4个小组进行讨论,进一步加深对新部令的学习与掌握。李大伟所长要求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部令新要求,特别是123号令与111号令相比改动较大,驾管及考试民警要尽快适应,确保明年部令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