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车管所综合科联系交通局运管部门和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查找相关法律条款,确定违法取证及处罚流程。
5月7日,新抚大队岗勤民警在执勤中查扣一台车号为辽D37345的重型自卸货车违法加高栏板,经过对驾驶员的询问,其指定是“抚顺市新抚区鸿铭金属结构加工部”给车辆加高的栏板。8日上午10时,由综合科、新抚大队、交通局稽查科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到该加工部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加工部只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未到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其负责人任某对违法改装大货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通局稽查科依法对该加工部予以10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