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8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其中大型货车超载9起,货车擅自改形10起,假牌1起,套牌1起,超员1起,超速200起。
一、积极动员,领导有力。为了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大队第一时间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大队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全队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树立“立足有事”的忧患意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要认清当前形势,克服厌战情绪,全身心投入到整治行动中。
二、突出重点,创新有力。按照上级要求整治重点,大队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地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特点,打破常规,突破创新,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行动。大队不定期的在辖区内的城乡结合部沈环北线、抚铁交界处以及方乱线等日常管控较为薄弱的路段,在无警时段集中开展整治客、货运输车辆。同时,大队还利用晚间休息时间安排民警在辖区内的各大娱乐场所周边蹲点守候,集中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三、营造氛围,宣传有力。一是,大队安排车宣民警积极深入到辖区内的客货运输企业对所有的客、货运输车辆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二是,大队安排民警在抚顺市长途客运总站实行驻站制,对进出车站的客运车辆坚持五必查:乘载人数必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并建立工作台帐,坚决把好源头关。三是,大队车宣民警不定期到202国道、高山路进行临检,严防客运车辆出站捡客违法行为。四是,大队在辖区内的繁华路段、农村利用现有的宣传手段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支持,在辖区创造一个共同参与交通管理,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队伍,执法有力。大队多次召开会议,严明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要求民警执勤执法时一律不得收取现金,一律佩戴执法记录仪,辅警一律不得单独执法。大队确定责任,实行大队领导包中队责任制,大队领导和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全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出现因失职、失察而导致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严厉追究倒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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