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初开始,市交通部门与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将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营运转非营运车辆、套牌车辆、假牌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规行为;出租车其他违规经营及不文明行为。
1.集中力量,组织专门队伍。整治行动实施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交通局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科和各县区运管所组成5个小组,每组配备两名公交分局干警。做到集中力量,部门联动,共同配合,协调作战。每组执法车辆由运管部门和公交分局各派1台。
2.集中整治与分组检查相结合。灵活安排整治时间,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出击、随时行动。对非法营运车辆比较集中的地点,实施定点、定线稽查。在组织必要集中整治的同时,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切实加大打击的力度。
3.依法整治,从严处罚。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分别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对车身颜色与行车执照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强行改回原色;对已确认的报废车辆由有关部门公开销毁。对非法营运车辆坚持“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严厉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4.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积极揭露违法违章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