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重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结合“牵手平安行”活动,渔湖交警大队积极联系教育、安监等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乘车安全落到实处。
一、开展校车安全教育宣传
一是配合教育部门深入校园开展校车通行安全、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二是组织实施校车行驶线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审查涉及的校车运行的行驶路线、运行时间、停靠站点等重要环节;三是持之以恒开展对校车车辆、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信息的定期抄告工作;四是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要求学校要结合辖区气候等特点,专门组织广大驾驶人学习行车有关注意事项,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不按规定操作等行为作为重要的警示教育内容,牢固树立广大驾驶人安全意识,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校车安全日常管理
大队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加强校车日常巡查管理,加强对校车行驶路线、运行时间、停靠站点等重要节点的日常管理,配合辖区所在地教育部门、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为应对各类涉及校车的紧急情况,大队制定了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对伤亡情况较重或社会影响较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