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广西区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组织警力,在G80线广昆高速公路云表收费站出入口广场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20时30分许,执勤民警利用警务通、交通信息终端系统等现代科技信息手段,依法对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在当晚的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中,该大队执勤民警按照预定统一行动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对进出收费站出入口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大中型货运严格进行安全“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司乘人员进行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大教育”。20时36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悬挂桂AAX6**号牌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安全排查,民警让该车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接受检查,该驾驶人黄某只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而对执勤民警解释说,车是向朋友借的,自己急忙出门忘记携带驾驶证了。执勤民警利用警务通对该驾驶人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对其驾驶证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是该身份证号码显示的是另外一个人,而并非黄某本人,执勤民警对黄某弄虚作假的手段进行了严厉批判,要求其提供本人驾驶证或真实身份证号码。
执勤民警严格执法、洞察秋毫的工作作风及高科技手段令黄某感到心虚,只好如实道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承认自己还没有驾驶证。执勤民警再次利用警务通、交通信息查询终端系统对黄某进行精细模式查询,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对黄某无证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以案说法警示批判教育,使其明白机动车驾驶员是一项高风险、技术性极强的非常复杂的职业,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必须参加身体条件检测和驾驶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能够驾驶机动车辆。在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堂而皇之驾驶车辆上路,由此导致的交通事故悲剧时有发生。此时的黄某对自己想过过车瘾、躲避交警检查的侥幸心理而实施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更为自己触犯了交通法规的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而后悔莫及,表示认真接受交警的处罚,并深刻吸取教训,在还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保证不再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对黄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其无证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拖移离开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