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4日20时28分,赵某驾驶桂GN97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武宣县城往柳州方向行驶,行至G-209线3050km处时,赵某加速行驶想超过前方的桂GJ20XX号牌三轮摩托,不料该车却正要左转弯,赵某便径直撞上三轮车,三轮车驾驶人卓某当即倒地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武宣县交警大队民警经仔细检查发现,赵某不但没有驾驶证,且身上还透出浓重的酒味,涉嫌无证酒后驾驶。当晚,民警依法对赵某和卓某抽取了血样,并送到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液酒精检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事故发生时,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已达到2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事故发生后,民警多次电话通知赵某到交警队处理该事故,但赵某均未前来处理,负责该案的民警几次到其家中寻人,可是赵某却一直故意躲避民警,民警寻人未果,该案一直悬而不结。后来赵某干脆把手机号码停了,到外地打工。
赵某为躲避法律制裁逃到外地,案件引起了交警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组织民警认真分析了案情,积极走访调查,制定了抓捕方案,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破案侦查工作,并密切关注赵某住所情况。终于,得来全不费工夫,民警终于发现逃窜了半年的赵某踪迹。原来他以为风头已过,民警应该放松警惕,可以回家了,便偷偷的回来在建筑工地上当起了水泥工,却没想到民警一直锲而不舍的在追查他的行踪,1月16日,交警联合派出所民警一起布下天罗地网等待着他,赵某终于落入了法网,现正蹲在拘留所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