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以来,西双版纳州按照省公安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公交【2012】15号)精神,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主线,紧紧围绕“依法监管、服务群众、权责相宜”的原则,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农村地区道路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查管控,农村地区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机、无牌无证行驶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州部署委托监管工作实施以来,农机监理部门参与交警部门道路联合执法45场次,深入农村开展专题宣传24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共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40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6.67%、66.67%、71.43%、73.91%,委托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西双版纳州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副局长李立新任组长,州农业局副局长徐昕、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朱国庆任副组长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委托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公联发【2012】2号),明确委托监管范围和权限,对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相关部门分块抓”的组织体系。委托监管工作开展后,两部门先后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探索长效合作机制,不断深化拓展全州农村地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法培训。支队结合全州委托监管试点工作和农机管理工作实际,就农机部门参与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法律文书的使用、档案及台帐的管理进行了明确,对115名农机监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对参训人员采取交警带班上路执勤,共同勤务的方式加强执勤执法工作中的指导,使其熟悉并掌握业务,从根本上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推进工作。支队与州农机监理站加强信息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并本着“边建设、边总结、边推进”的态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不断加大推进力度,使三县市委托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