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公交〔2013〕22号)和《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公发〔2013〕28号)精神及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开展好集中宣传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4月2日下午,西双版纳州召开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新闻通报会。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台、交通直播间、春城晚报、西双版纳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此次新闻通报会。
会上,朱国庆副支队长首先向新闻媒体简要介绍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的依据、必要性,结合我州实际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规定》明确的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销售管理、登记管理、使用通行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管理、违法责任等六项管理制度主要内容进行了通报,希望通过与新闻媒体积极沟通,进一步开展好集中宣传工作,使广大市民更全面的了解《规定》实施的意义和目的,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新闻通报会上,记者们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关于电动自行车过渡管理、违法行为处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提问,朱国庆副支队长对问题一一作了解答,支队车管所所长罗英存接受了媒体采访。
最后,朱国庆副支队长指出:《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出台,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建立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体系,从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上防控、防范和打击涉及电动自行车盗抢等治安及刑事犯罪活动,对依法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支队和《规定》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总体要求,做好各部门职责、具体操作步骤、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并按照分阶段、分重点,同时采取动态与静态管理向结合的工作方案进行实际工作的推进。
参会的新闻媒体记者一致认为,现阶段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是事关民生、环保,营造和谐社会的大事,新闻媒体将积极关注和配合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为《规定》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