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版纳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和省总队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西双版纳州2013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宣传教育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013年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推进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的有效载体,对于提升全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队在认真总结2010至2012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全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推动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实施工作,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机制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创建评选活动,深化主题宣传,提升安全意识,继续深化交通安全“佛与法”特色宣传活动,强化“交通安全民兵排”抓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中老交通安全交流合作,打造两国友好交往典范,深化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文明素质,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加强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提高宣传业务水平,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强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应对,把握正确导向等15个方面详细进行了部署。
一是各县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
二是明确职责。各县市要依照总队《2013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及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进度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考核。各县市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和文明交通“十二个百”创建活动中,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按照成熟一个命名一个的创建原则,确保创建效果。支队将根据今年总队制订的各项考核检查方案,对各县市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将考核检查结果纳入到各大队全年宣传工作考核中,并按照《西双版纳州公安交警部门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进行奖惩。
四是加强信息上报。支队将加强对各县市交警大队的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肯定基层的首创精神,重视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各县市交警大队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