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为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月,为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西双版纳支队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组织全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州实际,精心部署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支队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由支队宣传科、法制科、秩序科、车管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2013年道路交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县市交警大队,要求各交警大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是精心部署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5月6日为全省统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日活动。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员单位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组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志愿者、客货运企业驾驶人、社区群众、村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代表,交通民警参加启动仪式,要在启动日现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组织法制、车管、秩序、事故、宣传等部门民警做好宣传和咨询活动,支队成员单位参与景洪市的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在宣传月期间,支队将以“消除违法、共享平安”为主题,集中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大教育”活动,集中开展“牵手平安行”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要求各交警大队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在重要栏目、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交警支(大)队警营区和服务窗口,客运站(点)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碟,散发宣传单,开展丰富多彩和行之有效的宣传;要与社团、民间文艺组织编排的交通安全文艺节目联动,到党政机关、有车单位、客运企业、农村村寨等地巡演,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要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和小分队、志愿者、专(兼)职协管员等力量,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有车单位、学校、物流聚散地、驾驶员聚集地、农村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乡镇、村庄、寺庙、外来人员承包地等人群集中的地方,采取上交通安全课、播放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采用广播宣传、散发宣传材料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超载,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活动,将文明交通“德、礼、法”交融的理念传播渗透到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心目中,为交通安全宣传月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营造良好宣传格局。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要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要联合宣传、教育、司法、安监、农业(农机)、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五是统一宣传内容,营造宣传声势。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要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取得支持,在城市、乡(镇)、公路沿线悬挂“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构建平安和谐版纳”、“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交通带头人”、“文明交通我参与,平安(版纳)靠大家”、“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窄路礼让变宽途、宽路无序变幽道”、“要想路路畅通、各行其道是前提”、“礼让斑马线、安全有保障”“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请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宣传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