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公发〔2013〕28号)精神,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支队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于2013年4月26日,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省总队车辆管理科科长李涤非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确保了当天的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截至5月2日,全州共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106辆。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车管队伍思想认识,并结合我州实际,建立健全全州电动自行车的组织实施机构和管理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级交通秩序良好。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召开贯彻新闻通报会,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形式多样、大张旗鼓开展《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采取“走进直播间”,制作“新闻赶摆场?民生关注”节目,印制宣传单、宣传品等,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宣传,加大宣传效果的辐射范围,营造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实施的和谐社会环境,为《规定》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召开宣传贯彻联席座谈会。支队邀请州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规定》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座谈,就如何做好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