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交警二大队积极探索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类车辆”的管理措施,在十字路口设置“三类车辆”专用候灯区,并设置宣传牌对驾驶人在候灯间隙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线行驶、随意闯红灯、随意在十字路口等候红灯等行为一直是城市交通的一大陋习,也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一大难点。尤其是在晋城紧临富士康园区的新兰岗和吕匠岗尤为突出,一到上下班时间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大军在短时间内涌入这两个路口,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交通行为,晋城市公安交警二大队积极探索管理措施,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的交通行为。一是在十字路口规划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专用候灯区,使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不再在十字路口随意乱停等候红灯;二是在专用候灯区处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牌,提示摩托车驾驶人要戴安全头盔,不要无证驾驶,不要后载两人;三是在专用候灯区处配备一名交警,劝导驾驶人进入专用候灯区按序停车等候红灯,并在绿灯亮起时进行交通疏导;四是对不听劝阻,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三类车辆”驾驶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场进行处罚。
这种对“三类车辆”的管理措施作用初显:一是在十字路口对三种车辆停车候灯进行了规范,使道路交通变的井然有序、快速高效;二是减少了三种车辆的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避免了交通事故发生,使道路交通变的安全畅通;三是提升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形象,使人、车、路变的更加统一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