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城大队建立了常态化酒驾整治机制。
坚持领导包队责任制。大队长负总责,大队领导包中队,加强酒驾整治的领导、督查以及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对查处酒驾工作进行阶段性分析、研究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酒驾整治方法、措施。
坚持重点节点常态化整治。针对酒驾违法行为的特点及易发生的重点时段、路段、人群,对各中队酒驾整治行动进行次数量化,定期不定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通过设岗设卡、巡逻查纠以及中队联勤、集中行动、交叉行动等形式,严厉打击和震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对酒驾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坚持酒驾整治宣传常态化。酒驾整治行动中,严格落实酒驾整治行动同步宣传报道制度,各中队提前与大队宣教科联系,由宣教科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跟踪报道,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同时,在电视台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醉酒驾驶的典型案例等,形成全方位、广覆盖、连续性的整治酒驾违法行为宣传报道声势,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从而自觉抵制酒后驾驶。
坚持酒驾整治规范化。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规范》和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明确各中队酒驾整治时必须由中队长带队,上路执勤必须穿反光背心;设卡查处必须设置圆锥筒、警示牌;车辆接受检查必须靠边熄火停车;民警执勤时手机必须关机;对嫌疑人抽血检验必须正式民警参与;对酒驾案件办理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