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的临近,乡镇农村地区群众外出扫墓、祭祖、踏青等活动日益增多,县乡道路人流、车流将大幅增加,农村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这一交通安全隐患凸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清明期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理支队未雨绸缪,紧密结合实际,全力整治农村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筑牢清明期间的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目标。清明节前夕,支队和各县市交警大队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高度重视。支队和各大队相继成立“整治农村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行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行动的目标和措施,联系协调多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将对农村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禁止和严厉查处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对已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整违法行为。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认真研判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客出行的规律和特点,以辖区广大农村、乡镇为重点,对全州各县市、乡镇进行分工、定点、定线、定责,采取“路面巡逻、街道布控、卡点查处”措施,在重要节点路段和城乡结合区设置临时执勤查缉点,投入优势警力和执法装备,加大对农村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行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飙车、农村客运车辆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保持对农村道路的高压严管态势。同时,根据执勤查缉点的设置,每个点明确一名责任人,由责任领导进行现场督导,对工作措施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当场严格进行问责。
三、强化宣传教育,安全文明出行。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基础薄弱的环节,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农村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同时积极教育违法驾驶人员,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录音,展出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图版,震慑交通违法人员,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支队、大队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协调当地电视台,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促使广大群众意识到乘坐低速载货汽车的危害性,提高驾驶人的自觉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