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增强全州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大理支队结合全州交管工作实际,采取“六个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宣传渠道,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全力促进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有序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氛围。
一、以“两个新部令”为宣传抓手,巩固文明交通之法。公安部颁布实施的第123、124号令,增加了许多处罚细则,令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对这个关乎自身利益的新部令产生了极大的关注,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宾川交警大队、漾濞交警大队、鹤庆交警大队牢牢抓住新部令掀起的交通违法治理浪潮,集民警之力,充分运用网络微博、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渠道,走访企业,深入机关单位,广泛开展“新部令”宣传解读活动,践行新交规内容,帮助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了解新部令的相关细则,提高对新部令的知晓度,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国家颁布新交规的目的和社会意义,逐步提高全民交通法规意识。
二、以客货运驾驶人为宣传对象,树立文明交通之心。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巍山交警大队、剑川交警大队、宾川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客货运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对驾驶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客运站场摆放展板,向乘客宣传客车超载、超速等现象的严重危害性,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参加到监督工作中来。同时,针对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特点,认真做好客运驾驶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客货运驾驶人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和文明交通行为,嘱咐一定要安全行车,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以“农村宣教”为传播阵地,延伸文明交通之势。农村地区向来是交通安全宣传的薄弱环节,巍山交警大队、宾川交警大队、洱源交警大队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的特点,积极强化基层宣传教育,搭建宣传平台,把农村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作为宣传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的出行特点,利用乡镇集市贸易场所等人流量多的特点,通过摆放安全挂图、讲解酒驾事故案例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超速、超载、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
四、以“执法教育”为宣传辅手,强化文明交通之风。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洱源交警大队民警在日常的执勤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惩教并举和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在查纠违法行为时,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在明确违法行为之后及时讲述其危害,在违法者刚被查处受到教育时,再补一针“强心剂”,使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时刻保持警觉。同时,一线执勤民警加大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力度,力求让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五、以“隐患排查”为间接助力,推动文明交通之行。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公路、安监、运营等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体系、做好车辆安全设备检查、车辆审验和驾驶人资格审查等工作的前提下,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加大限期整改力度,通过严查严督严查严整管理措施,激发运输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的管理积极性,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文明行车交通安全意识。
六、以“学生安全”为教育主线,唱响文明交通之歌。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巍山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主题,加强同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育才中学、群力学校等中小学校,以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为侧重点,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呼吁广大家长带头文明礼让,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