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大理支队扎实开展了4月23日至25日的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货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完成统一行动。在4月23日至25日期间,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针对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重点车辆,顺利完成了认真组织开展了“4.23”、“4.24”、“4.25”三次统一行动,进一步震慑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了大货车通行秩序。
二、严查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开展期间,正值大理州三月街民族节,车流、人流急剧增加,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立执勤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的抽查检查,并针对城区货车集中通行时段和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架网守候,突出重点时段的执勤检查。
三、强化舆论宣传力度。行动期间,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货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驾驶人行车安全意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知晓率,全面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一是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平台,交警之声、微博大力宣传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在服务区、执勤点和收费站进出口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并通过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出关于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宣传标语,扩大舆论声势,强化整治效果。
4月23日至25日统一行动期间,全州共出动警力1710人次,警车373辆次,启动检查服务站13个,设置临时执勤点44个,检查重型货车辆5684辆、危化品车辆214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92起,其中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3起、违法停车94起、疲劳驾驶2起、货车超速行驶184起、深入货运企业宣传40次、深入施工工地宣传32次、通过广播、电视开展宣传45次、发送短信提示6150条、发放宣传材料1197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