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总队、支队关于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将服务融于执法工作之中,着力解决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高度重视,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数据采集质量。针对目前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数据采集中存在的问题,大队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对各中队数据采集民警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非现场执法取证要求和数据采集标准等内容,并按照人人熟练操作的要求,组织参训人员逐一进行了实际操作演示,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操作能力。
二、完善制度,强化数据审核工作。大队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了《大保大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审核人员的职责和审核流程,并严格落实两级审核制度,初级审核由中队负责,大队指派专人统计每天各中队数据采集情况,并对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复审;二级审核由大队专人负责,完成数据审核工作,报经支队复审后,通过邮局及时将违法信息告知当事人。
三、强化监督,规范非现场处罚程序。大队严格按照支队非现场执法工作的相关规定,一是将办案民警、处罚标准、依据、办案流程和举报电话公示在违法处理窗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记分管理措施;三是切实做好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工作,杜绝变相婉言拒绝符合异地处罚条件的当事人异地接受处罚。
四、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应对各类问题的能力。为切实提高民警在日常执法中应对各类问题的能力,大队在广泛征求民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大保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执法规范用语》,对执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统一作了规范性的回答,方便民警使用,切实提高整个队伍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