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8月为西双版纳州多雨季节,特别是今年降雨集中、雨量大,农村、山区通行等级低的道路容易发生塌方、水毁等情况。加之此时期为广大农村群众农忙时节,乘坐拖拉机、农耕机、摩托车结伴出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维护农村地区良好的行车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支队决定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交通秩序维护和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漏管失控面,从严查处各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农耕机等违法载客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部署推进。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支队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立新任组长,支队相关科室领导、各县市推丘办人员及交警大队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交警部门要充分认识雨季汛期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疲劳厌战的情绪,继续发扬顽强拼搏、连续奋战的优良作风,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严密防控。各级公安交警要积极联合农机管理部门锁定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农耕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及无证驾驶等容易诱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抓好整治。要把事故多发点(段)、水毁易塌方路段、农村群众出行多、出行难的时段作为管控的重点,凡是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容易违法载人的时段、路段和聚散地,必须组织各种力量全方位监控,决不留死角,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三是深入乡镇,抓好落实。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五排查、五整治、四落实”具体要求和措施,通过下乡督查巡检、走村串户、服务上门等方式,积极配合和督导各乡、镇对辖区各村、组的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健全监管台帐,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加强农村客运班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载人摩托车、农耕机的监管,发现无牌无证车辆、无证驾驶的村民,通过发送《机动车落户上牌通知书》、《学习驾驶证催办通知单》等方式,督促和帮助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上路行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发现假牌假证、套牌等嫌疑车辆,立即扣留,依法处理;对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及程序予以处罚。
四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求各级交警部门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大对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对其他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同时,要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强化队伍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行为和粗暴执法甚至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发生,切实做到“最大限度地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口服心服”。
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 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