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更好地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在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人民警察40名,7月11日大理州公安局已通过公安网、互联网、移动网以及州级媒体向州内外发出第一号选调公告。
这次选调的报名时间是2013年7月11日至7月20日;职位是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路交警大队交巡警,人数40名,其中:男性34名、女性6名;选调的范围是大理州在编在职公务员(含人民警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且已进行过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在大理州外公安机关工作的人民警察,且原属大理州户籍(2013年7月1日前户籍在大理州的)或大理州生源。
选调的基本条件:政治品质好,热爱公安工作,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身心健康;学历条件:学历性质为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条件: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转警条件;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及沟通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最后,由大理州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组办公室和大理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统一考试以及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大理州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领导组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并报大理州公务员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