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支队关于印发《全市5月份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货车交通事故,自5月14日开始,泸县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在辖区扎实开展了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对城区道路行驶的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5月15日,大队共出动警力70人次,警车23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5起,其中违法停车24起、无证驾驶1起、超速行驶6起、货车超载3起、货车非法改装1起。
一是加警力和执勤执法装备投入。各中队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全部投入路面,并由机关抽调警力参与执勤,大力确保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路面警力和执法装备,严查严管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巡逻管控和违法查纠力度。根据辖区道路和违法特点,大队采取设置固定执勤点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加强与派出所民警、各交管办人员开展联勤务联动,严厉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县共设置检查点6个,巡逻执勤组8个,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整治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和货运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各中队在辖区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4月14日共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11处,主要有:兆雅至太伏神仙桥码头、兆雅竹子坪至新溪河边公路二处遇雨天易发生塌方,G321线1855Km-1856km、加清路800m、2km、惠济(321G1851km处)、踏水桥(321G1852km+200m处)、大巫滩桥(321G1847km处)在汛期时容易被水淹;六处易被水淹、云龙葛藤湾(泸荣路12KM左右)路段、玄滩高庙子(泸荣路32KM)路段、石桥太平桥(泸荣路33KM+500M)路段,两面为峭壁,植被覆盖少,汛期易发生泥石垮塌。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力度。组织各中队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和施工工地,广泛宣传货车违法行为危害,提醒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并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统一行动,曝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讲解货车违法行为危害,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并将查获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统一行动当日,大队共深入货运企业开展宣传5家次,教育运输企业驾驶人200余人次;深入施工工地宣传教育2家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
为使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取得成效,大队领导分片到各中队督导了集中统一行动开展情况,到运输企业检查了了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