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局《深化“平安四川”“平安泸州”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第二次统一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和支队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正开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和平安出行月活动,泸县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于5月20日晚9:00至次日2:00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平安出行月”活动集中统一行动暨深化“平安四川”“平安泸州”建设集中整治第二次统一清查行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统一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65人次、警车22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9起,其中酒后驾驶2起、无牌无证7起、货车违法31起、无证驾驶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8起。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为确保此次统一行动取得成效,大队提前进行了工作部署,集中所有执勤警力和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科技装备全面投入路面,大队应急值班人员与城区中队民警一同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
二是强化重点违法整治。大队共设置执勤点6个,2巡逻组5个,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大力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其中在福集城区设置了彩虹桥集中检查点和针织厂叉路口集中检查点,严查客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检查各类车辆200余辆次。
三是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派出所集中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设置集中检查卡点,联合整治面包车、货车违法、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整治合力。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在各执勤点、客运站、广场、主要路口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大队LED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放宣传提示标语营造整治氛围。并通过报纸、互联网络等外宣媒体及时发布大队开展平安出行月活动工作措施,工作动态、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副大队长曾永林对城区中队两个执勤检查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参与了彩虹桥集中检查点开展交通违法检查,与执勤民警并肩奋战。县局副局长先丽萍带队对彩虹桥检查点和针织厂检查点开展了工作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