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及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的统一安排部署,自4月1日开展集中整治客运车辆、大货车和农村面包车(以下简称“三类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以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为切入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三类车”违法行为整治热潮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五月份,支队结合实际再出新举措,重拳打击“三类车”各类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一、认真开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新城大队一是积极排查客运企业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五月份,大队逐一对辖区内所有客运线路再次进行排查,摸清危险路段底数,并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确定整改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确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落实。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调整勤务,加派警力,增强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二是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进行再次严格排查。大队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检验工作规范,认真核对辖区客运企业所有上路车辆的各项技术参数,严把客运车注册、检验关,尤其是对农村客运车辆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营运安全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准上路行驶。凡是违反规定的,将协调运管部门吊销其营运执照。三是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审查驾驶人资格与所驾驶车辆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营运资格证书,对不符合从业资质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上岗。对排查出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多次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及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客运驾驶人,协调运管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或调整岗位,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深入推进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及驾驶人排查清理工作。新城大队积极联合辖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辖区货运企业排查清理大中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问题,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准确有效。为加强对货运驾驶人的警示和震慑,对发现的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车厢等违法行为,一律严查重处,并督促整改。二是组织违法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集中宣传教育。清水河大队于5月27日上午组织辖区违法货车驾驶人,在王桂窑中队院内开展了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张晓文副大队长通过向违法驾驶人通报近期全国发生的涉及货运车辆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严厉要求驾驶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同时,为深化进一步增强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法制文明意识,有效遏制货车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张晓文副大队长组织驾驶人集中学习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涉及货车超载、超速、货车违反规定载客、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等20多条相关违法处理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使违法驾驶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三是掀起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整治高潮。高速公路大队在总结前一阶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大型货车在我辖区行驶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合理调整勤务部署,组织民警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高速公路大型货车通行密集路段、时段的巡逻管控和执勤检查,重点整治大货车违法停车、超载、疲劳驾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运载物飘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增强整治行动的实效性。
三、统筹兼顾农村面包车违法行为治理工作
为切实抓好农村面包车违法行为治理工作,各大队不断加强道路管控力度,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面包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实效。回民大队一是对辖区内面包车进行摸底排查,将驾驶人信息、联系方式逐车建档,确保工作做到因车施策,标本兼治;二是依托S104省道段家窑收费站、110国道设置固定查缉点以及在110国道重点路段设置的流动岗,对面包车超员、违规载货、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按期年检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力图通过严管严罚根治辖区面包车超员、违规载货等突出顽疾。清水河大队通过深入分析研判辖区面包车违法行为高发区域、高发时段等规律特点,把城区、209国道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把晚上20时至凌晨0时作为重点整治时段,科学调整勤务,合理安排警力,采取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白天加强路检路查力度,夜间时段开展巡逻管控,严厉查处面包车违法行为。赛罕大队有效利用深入辖区各村对面包车注册数量进行摸排的时机,对面包车驾驶人开展了一次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民警一是通过为驾驶员解读交管部门整治农村面包车违法行为目的,争取广大驾驶人在思想理念上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通过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用血淋淋的教训教育广大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在提高社会责任感的同时“关爱生命、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