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资格城市测评在即,镜湖大队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继续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及残疾车乱披乱挂及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区安全、畅通、有序。
一是明确工作流程。。镜湖交警在工作中要求各警务组合理安排警力,运用定点和巡逻相结合模式,全力压制电动三轮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现象,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查处的电动三轮车要坚决拆除车棚,同时要将该行为的危害性向车主宣传到位,力争车主、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对“五小”车辆上路从事非法营运的以及违法闯禁区、无牌无证、拼装报废、占道集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扣、收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标准处罚。同时,按照支队要求,大队牵头联动市交通、市容、工商、质监、残联部门“五小”车辆联合执法队实施开展联动治理,每天开展针对性“五小”车辆集中统一行动,以“两薄”时段为管理重点配合大队加大对“五小”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查控。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措施、强力攻坚,实施全面整治。在整治行动中做到抓住突出问题,抓住重点路口地段,抓住交通违法重点车辆,有效地开展集中整治。大队在此次行动中将以辖区主干道为重点,以整治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电动)机动三轮车、农用车闯禁区及报废车辆上路等“五小车辆”违法行为为重点,着力维护市区繁华路段良好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民警现场处罚闯禁区21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41起,查扣并曝光处理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载货60余起,对乱停乱放非现场车辆张贴违法告知单120起,教育轻微违法行为2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