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局在支队六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摩托车、助力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市局党委副书记、交警支队党委书记高黎明,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魏兆德出席会议。支队政委李德军及在家的党委成员,市局纪委、督察支队、法制处、交警支队、巡特警支队及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景区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支队相关科所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泰安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助力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听取了各单位对开展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魏兆德同志作动员讲话。要求各单位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开展好此项工作;二要落实责任,把工作落实到每个行动小组,落实到每个人;三要突出重点,兼顾其他违法行为;四要依法办事,大胆管理;五要注意方法,防止发生问题;六要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优势;七要强化督导,定期排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行动取得扎实效果。
高黎明同志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公共安全问题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其中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又是重中之重,鞠向群局长到任后,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关工作,多次进行调研、批示,大家务必引起足够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各级领导工作要求上来,扎实开展好治理活动。工作中一是必须突出重点。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助力车噪音大、速度快、对群众安全影响大。我们要站在维护公共安全这个角度上,集中全部力量,解决好这一重点问题。在解决非法改装、非法飙车的同时,一并解决无牌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问题。二是必须密切配合。我们公安机关内部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意识、商量意识。在内部加强各警种、单位的协作,形成合力。在外部要加强与工商、技术监督、环保、教育、交通等部门合作,探索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必须讲求方式方法。摩托车问题由来已久,这里面既有管理的问题,也有群众出行传统的问题,还有法律法规规定漏洞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对严重交通违法,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管重罚,顶格处罚;对由不确定因素引起的问题,要平稳处理,不要引起冲突;对未成年人违法、危害不大的轻微违法要多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必须加强氛围营造。此次整治行动是泰城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的一个内容,在点上、线上、面上都要投入足够警力,形成强大声势;要加强与媒体沟通配合,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访谈、案例曝光等各种手段,宣传整治活动目的意义,摩托车、助力车违法危害,为治理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要及时反应治理的社会效果、群众评价,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氛围,形成对交通违法高压态势。五是必须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这次活动是各个警种共同参加的行动,要加强对参勤民警的培训,务必使人人掌握正确工作方法。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市局法制处和支队法制科要及时研究,解决一线民警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