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号令)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我市水运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2013年5月30日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条例》宣贯工作会议。
市交通运输局及其相关科室和市地方海事局以及辖区内各水运企业(浮桥)、旅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安监科李震科长主持,局助理调研员叶劲超在讲话中就《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实施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条例》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辖区各水运企业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传达落实工作,并要求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吃透《条例》的精髓。会上市地方海事局高峰局长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基本原则、主要思路及主要制度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我市的水运发展现状及未来乌海湖航运发展需求,对新《条例》实施后,将促进我市水路运输结构的调整,加快水路运输业的转型发展而带来的变化进行未来展望。
《条例》的贯彻实施,对规范我市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水路运输管理,加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推动我市水运管理工作踏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