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所有工程打造成交通优质工程、政府放心工程和人民满意工程,7月5日上午,兴化交通运输系统所有交通工程参建人员在局八楼会议室集中签订廉政承诺书,对自己在参与兴化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作出“十个不”承诺。共有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88名交通工程参建人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十个不”具体内容包括:不得违反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关单位索要或收受有价证券、礼品、现金、物品等;不得参加相关单位的吃请、娱乐、洗浴、健身等享受性消费活动;不得接受为自己及家庭成员在房屋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不得在相关单位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接受相关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得向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相关单位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等;不得明示或暗示监理、施工、质检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为相关单位多签、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以获取回扣,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因相关单位拒绝本人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