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月份以来,学校和幼儿园陆续开学,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清水大队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全力开创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局面。
一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在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行驶线路等情况的全面排查摸底,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接送学生车辆,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在9月10日前完成办理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审核发放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止接送学生。
三是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实地勘察,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积极督促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按照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校车在公共交通站点停靠的,也要设立相应的预告标识、停靠站点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