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堵疏结合,宣传教育与严管重罚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为重点,在城区开展“六项整治”,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推进江西省卫生县城的创建。
一是整顿停车秩序。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货车违法行为整治活动,该大队重点禁止工程车和空闲货运车占用城区道路停泊,禁止所有车辆不按照施划的停车泊位停放。违反规定的,一律贴条处罚。
二是整顿通行秩序。自3月20日起早7:30至晚7:00,禁止各种大型货车、工程车、农用车(含手扶拖拉机)进入县城东风大道、西湖路、幸福路、白洋路、沿湖路、县府路、芙蓉路、惠民路等路段,实行绕城外行驶;城区一中、三小、四小、四中所在路段早、中、晚上、放学高峰期内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同时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确保通行有序。
三是整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超速行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从严打击,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入开展对驾乘两轮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证车辆的整治。
四是整顿营运秩序。运管部门牵头,强化对营运秩序的整顿,对城市公交车辆,要求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行车;按核准的线路、走向、站点、班次及首末时间运营,做到准点发车,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不得擅自越战甩客、改道行驶;上下车门统一喷写运管投诉电话;车内统一配备垃圾桶;司乘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对出租车辆,要求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行车;严禁随意调头,靠右靠边上下客;车内统一配备垃圾篓;监视人持证上岗,证照齐全,服务证件放置在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位置;后挡风玻璃严禁张贴广告;使用文明用语,营运中不饮食、吸烟、接打手机,不在乘客面前有不雅行为;打表收费。对客运班线车辆,要求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行车;车辆进城后必须到站停车,严禁随意上下客。
五是整顿人力车、电瓶载货三轮车。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组织,严禁人力车和电瓶载货三轮车占道停放,合理安排人力车、电瓶载货三轮车停放点,使得上述车辆实行定点停放。
六是整顿三轮“摩的”。重点加强对三轮“摩的”车所存在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挪用号牌、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对手续不齐全的驾驶人及车辆,无法补办相应手续的,该报废的坚决予以报废,对非法载客的一律依法查扣。